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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40地试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新闻来源:    点击数:1724    更新时间:2019-06-11 18:01:02    收藏此页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 尹深)今日上午,最高检、团中央召开“汇聚各方力量、护航孩子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团组织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名单。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近期,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部署和要求,双方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海淀区委等40个工作基础好、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地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

“未成年人司法要求我们在办案的同时,尽力帮助那些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困境、正常生活,同时也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促使其走上正途,回归社会。为此,就需要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行为矫正、社会观护、技能培训等工作。”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力促进未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对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如司法社工的介入,推动帮教考察工作更加到位有效,为更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创造了条件。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再如,借助专业力量,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了人格甄别和心理干预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科学化帮教方案,四川、浙江、上海等地还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上海市2010年以来对50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帮教,其中99.4%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一些地方还由社工参与,开展了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临界预防工作。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

此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更加及时有效,同时还推动了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史卫忠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救助措施。

据悉,全国层面拟开展3个轮次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轮试点为期1年。2020年3月,一年试点期满后,最高检、团中央将组织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成效开展审核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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